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508期
新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7月1日起上路!
喝一瓶紅茶會吞下幾公克的糖?每天可以吃進多少蛋白質呢?為了讓消費者獲得更清楚、更實用的營養標示資訊,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
簡稱食藥署)已於103年4月15日公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並將於104年7月1日(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起實施,屆時如果沒有
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3至300萬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處新臺幣4至400萬罰鍰,限期
不改善,將沒入銷毀產品,請相關業者一定要注意了!以下簡要說明新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的重點:
ü 營養標示格式變更:營養標示格式由5種縮成2種計量方式:一般食品可任選1種格式標示之;未滿一歲嬰兒食用之食品,應以格式
(一)標示;食品型態為錠狀、膠囊狀(不包含糖果類食品)應以格式(二)標示。
1.「每份」及「每100公克/毫升」,如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格式(一)
2.「每份」及「每日參考值百分比(%)」,如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格式(二)
※營養標示以「每日參考值百分比(%)」表示,消費者能知道自己吃進去的食品熱量及各項營養素含量,已達每天所需要量的百分比是
多少,藉以控制食用量,或是挑選更健康、適宜的產品食用。
ü 強制標示糖含量:新版標示的重點在於業者必須將產品中額外添加的糖量,以及食材本身原有所含的糖量,全部加總後標示,而不
是僅標示添加量而已。消費者可以透過清楚的標示資訊,了解並控制自己每日糖的攝取量在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建議的在總熱量
10%以下,也就是每天糖的攝取總量不超過50公克,甚至可以達到WHO認為更理想每日糖攝取量在總熱量5%以下(即每天糖的攝取不
超過25公克)的建議。
想了解更多標示資訊,請至食藥署網站首頁(www.fda.gov.tw)>業務專區>食品>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容器具及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專區>
食品及食品添加物>營養標示及宣稱查詢。若有食品標示相關疑問,可撥打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線(0800-600-058)詢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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