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509期

 

 

一、           管理 10 大類食品業者追溯追蹤制度 7 月底上路

 

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管理制度,在事件發生時,可以快速且精確掌握問題食品流向、及時下架、回收問題產品,避免影響層面擴大,業者也可以有效準確縮小回收產品範圍並即時加以修正,減少損失,確保商譽。為了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衛生福利部從今(104) 7 31日起將 7大類大宗民生物資(包含黃豆、小麥、玉米、麵粉、澱粉、食鹽、糖)2 類茶葉產品(包含茶葉、包裝茶葉飲料)及黃豆製品等 10 類食品業者,納入食品追溯追蹤管理制度。相關業者未來應依照「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以紙本或電子方式,留存相關產品資訊、供應商資訊(進貨)、產品流向資訊(出貨)內部追溯的紀錄資料,前述 10 大類業者與原已公告實施追溯追蹤制度的食品業(食用油脂、肉品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餐盒食品、食品添加物、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都必須於每月 10 日前申報上一個月的食品追溯追蹤資訊到「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非追不可)」,自今(104) 12 31 日起分階段實施;此外,也要求必須使用統一發票的食品業者,應使用電子發票,財政部將持續協助相關業者全面導入電子發票。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擔負起產製及販售食品的責任,掌握產品的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衛生安全,管控產品製程及品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等相關規定,與政府共同協力為消費者的食品衛生安全把關。

 

二、           檢驗非萬能,拒買不良產品

 

近年發生多起的食藥安全事件,大多是因為某限量成分超標或摻加非准用物質。通常在事件曝光後,報導中都會以檢驗結果加以說明,讓許多人誤認為可經由檢驗來確保產品的安全,卻忽略了「檢驗非萬能」的觀念!檢驗的項目通常是透過學理或過往的經驗,針對極有可能出現的指標或危害物質進行檢測,通常是針對已知的純物質做檢驗。或許大家會問為何不檢驗全成分呢?由於已知化合物的數目多達數十萬種,要檢驗出所有成分是非常困難的工作,需要使用到精密儀器所花費的檢驗成本相當龐大,有時候甚至不知道產品被添加了何種物質而無從檢驗,無特定目標物的探索性檢驗,所需人力、物力就更可觀。業者落實自主管理,確保源頭、製程到顧客端各個環節的產品安全,才是較積極的解決之道。此外,民眾購買任何產品前都要三思後行,拒買來源不明、誇大療效、標示不清的產品,用消費行動力來主導產品的生產動向,是更經濟實惠的做法。購買有認證標章或良好信譽的商家產品,對於誇大廣告與來源不明的產品,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的方式,讓不法、不良的產品沒有生存空間,而在市場上自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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