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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飲事件政策管理措施之說明

                        資料來源: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503期

     近來茶飲風波不斷,接連有許多茶飲產品被抽驗出不符合規定,相關問題產品都已經下架、回收並封存。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加強源頭管理及邊境管理的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茶飲事件政策管理措施之說明

加強邊境管制措施

ü 104422日起針對其他國家輸入的大包裝茶類(超過3公斤)設定連續抽3批。

ü 104424日起針對4大茶類進口國(越南、中國大陸、斯里蘭卡、印度)及品名有「茶」的4大進口國(德國、中國大陸、摩洛哥、斯里蘭卡),實施逐批查驗6個月。

邊境管理之強化

    104429日食藥署公告貨品分類號列1211.90.92.20-9「香料用乾燥植物及植物一部分(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號列的輸入規定為F01(可供人食用),並自即日起生效。輸入貨品用途是作為供人食用(包括作為食品原料、添加物等),輸入時都應遵循食品輸入規定申請輸入查驗,所以輸入食用乾燥植物,已有專屬號列,應依專屬號列申請輸入,並經食藥署食品輸入查驗合格才能輸入。沒有專屬號列者,依429日的公告,即日起輸入時也必須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非以食品用途輸入香料用乾燥植物,申請免食品輸入查驗,輸入後不可以使用在食品用途,違反者涉及申報不實、逃避查驗或攙偽假冒,將依違反情節依法處辦。

強化後市場監控及源頭管理溝通

    市售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近年來已加強食用花卉類及茶類的抽驗比率,為加強源頭管理的成效,食藥署與農糧署攜手強化源頭管控,輔導農民安全用藥。

食藥署持續落實輸入食品邊境查驗作業及對於市售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進行監測,為提供國人食的安心環境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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